教育办公室职责

一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和上级的有关指示、决定。

二、努力创造条件,积极发展幼儿教育、高中教育、职业技术教育、成人教育、扫除文盲教育和特殊教育,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。

三、制订街道教育事业发展规划,做好教育经费需求和人员编制和测算,提出教育经费年度预算草案,发挥职能部门的参谋作用。

四、管理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、教学、文体、卫生工作,组织、教学开展教育、教学研究,全面推进素质教育。

五、加强教师队伍管理,组织教师业务培训,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,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,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。

六、实施校务公开制度,定期进行校务督查,规范学校校务管理。

七、完成上级和街道交办的其它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