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会事务办公室(加挂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)
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,推进依法治理,维护稳定,协调派出所、法庭、司法所的工作;负责民政、侨务、宗教、旅游、残联、老龄等工作;承担医疗、爱国卫生和全民健康教育工作。(具体如下)
一、贯彻中央和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指示,研究、拟定本辖区的工作计划、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,提交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讨论决定,并负责组织实施。
二、掌握、分析辖区内的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,及时向上级反馈信息,重大问题提请街道党委、办事处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研究解决。
三、组织、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突出的治安问题。
四、指导、检查、督促基层党(总)支部、居委会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,对存在问题单位提出整改意见,并视情况提出行使一票否决权的建议。
五、协助有关部门,指导治保会、调解会和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。
六、开展调查研究,总结推广先进经验。
七、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创建、达标活动。
八、办理上级交办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其它事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