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首页>> 招商引资

    凤新工业区位于凤翔街道东部,东至凤新三路,西至凤新一路,南至莱美路,北至莲河东路,总面积约3200亩。近年来,随着凤新二路、凤新一路等主干道以及区间路网基础设施的建设完成,水电、通讯、排水消防设施的配套齐全,凤新工业区投资环境日臻完善,开发建设已初具规模。目前,已在该区落户投建投产企业共200多家,厂房建筑面积达30万平方米。在凤新工业区内企业除可享受国家星火技术密集区、沿海开发区、国家专利试点示范区、省玩具专业镇以及汕头市工艺玩具生产基地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外,根据澄委发(2000)14号文件《印发关于设立台胞投资区和创建专利试点示范区、"三无"示范区若干意见的通知》精神,凡在凤新工业区投资建设企业均可享受"三无"示范区有关规定及"三优"优惠措施:

   一、"三无"示范区有关规定

(一)严格规费收取。各级各职能部门对凤新工业区内企业所有收费必须执行"两证一票一手册"制度,各收费单位向区内企业收费时,均应在市物价局颁发的"交费登记卡"上如实填写收费项目和标准;否则企业有权拒交。
(二)严格控制对区内企业的检查。所有行政职能部门实施对企业的检查监督,应报市政府法制局备案。任何机关或单位不得向投资企业摊派人力、物力、财力,不得对投资企业进行法律、法规以外的检查、罚款,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强制或变相强制投资企业参加种类培训、评比、鉴定、考核等活动。对违反上述规定的,企业有权拒绝。
(三)严格依法依章办事。对区内项目的投资、立项、申报、评估等各个环节,各职能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制度,简化办事程序,提高办事效率,提供一条龙服务并逐步推行由一个部门集中代收费。

   二、"三优"优惠措施

(一)调低工业用地价款
1、区内新设立的工业项目用地价款,均按基准地价的85%予以优惠,免征用于金鸿公路建设、教育设施配套的规费。
2、投资额超3000万元的,减按基准地价的75%予以优惠。
3、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工业用地项目,其应缴地价款允许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先交40%,其余60%在合同签订后的下个年度起2年内还清。
(二)降低用电、用水价格
1、区内所有企业工业用电价格,暂按现行电价标准的90%收取。纳入省直供后,争取列为供电优惠区域。
2、区内所有企业工业用水价格,均按现行水价标准(1.15元/吨)每立方米减收0.05元。
3、区内10千伏主干线建设费用由市供电局负担,企业安装输变电器应缴的电力贴费减按每千伏安300元收取;项目投资分别达到3000万元、5000万元以上的,其应缴的供水设施建设费分别暂按规定标准的70%、60%收取。
(三)报建规费优惠
区内所有工业项目报建时,其应缴的市政建设配套费,按规定标准的70%收取;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或上年度上缴税收1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,其应缴的市政建设配套费减半收取。

    外商投资项目申请批准时务请提供下列资料

1、投资者身份证(法人代表);
2、投资者营业执照或商业登记证(香港)影印件;
3、投资者的银行资信证明;
4、投资者签署的初步协议书(合资、合作);
5、投资项目的立项报告(独资项目填申请表);
6、项目采用的设备清单;
7、项目可行性报告;
8、法人代表签署的委托书;
9、合同章程(独资项目填申请表);
10、董事会及经理机构名单、委派书。

    投资方式

    外商可根据自己的意愿,选择符合自己利益的方式设立企业;
A.全部资本由外商设入的独资经营企业;
B.与中国境内企业共同投资的中外合资经营或中外合作经营企业;
C.补偿贸易、来料加工、来件装配和来样生产等方式;
D.中国法律允许的其它投资方式。

凤新工业区和莱美工业区位于凤翔星火技术密集区东部,总面积约120公顷。区域地理位置优越,交通极为方便,区内路道通畅,水电充足,通讯快捷,排水消防设施配套齐全。工业区内企业可享受国家星火技术密集区及汕头特区、沿海开发区的优惠政策。对新办项目,政府及有关部门简化办事程序,提供一条龙服务,并在土地出让价格、厂房建设规费和工业用地、用水、用电等方面给予优惠。

凤翔星火技术密集区示范点之一
澄海凤新工业区规划图(图一)
凤翔星火技术密集区示范点之二
澄海莱美工业区规划图(图二)

第1页|共1页
招商引资